教务处文件〔2013〕4号
为做好少数民族预科生培养和管理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管理办法》(教民[2005]5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生(以下简称“预科生”)实际情况,特制定预科生结业转入本科阶段学习专业分配实施办法。
一、适用范围
我校在北京邮电大学民族教育学院就读的且结业考核合格并取得结业证的预科生。
二、结转专业计划
预科生结业考核合格者进入本科学习阶段时应参加专业分配,专业分配计划由学校制定。学校根据当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情况确定预科生结转专业计划;结合学生高考当年高考文化成绩、预科阶段学业成绩和操行表现进行综合评定,计算转入成绩。参考学生的专业志愿,分省排序,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转入的本科专业。对于因分数或其它原因志愿不能满足专业志愿者,则调剂到相关专业。
三、专业分配原则
1.分配过程公正、公开的原则;
2.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原则;
3.预科生学习期间没有受过行政处分前提下,转入成绩排名优先的原则;转入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序。
4.预科生学习期间受过行政处分,按转入成绩排名优先的原则,待其他同学专业选择结束后再进行专业选择。受行政处分的同学间按照按处分级别由轻到重排序进行专业选择;
5.预科为二年学生,因成绩优异提前结业转入者,可优先选择专业。
6.获得省级、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的预科生,在转入成绩相同时,优先选择专业。
四.转入成绩计算方法
1.转入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高考满分*100*50% +∑[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总分(含预科结业考试)/期末考试满分*100*40%/N] +德育测评成绩*10%。(N=学期数)
2.所有科目成绩按照原始测试成绩计入,通过补考合格的科目的成绩按照补考前的原始不合格成绩计入。
五、转入程序
1.预科生根据我校确定的转入专业及计划、转入成绩和个人兴趣选择专业,填写《中国农业大学预科生转入专业志愿表》,每人填写的专业志愿不超过3个。
2.预科生结业考核不合格者退回生源地区。退回生源地区预科生的相关手续由预科培养学校负责办理,并报我校备案。
3.招生办公室按照专业分配原则确定预科生转入专业,并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按照学校要求到中国农业大学报到。
4.纪检监察部门受理学生异议并进行复查、复核。
六、本办法由中国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〇一三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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